|
|
|
|
合肥监狱岗位技能训练做到“四个结合”
|
|
|
| 发布时间:2006-11-03 作者:许 磊 来源:合肥监狱 阅读次数: |
|
|
|
岗位技能训练是岗位练兵活动的难点,同时也是现阶段岗位练兵活动的重要内容。为了认真开展好岗位技能训练,全面提高民警尽职履责能力,推进监狱各项工作发展,合肥监狱根据《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训练大纲》,紧密联系工作实际,研究制定了《合肥监狱人民警察“四类”岗位技能训练考核实施方案》,明确了四类岗位的任务要求、培训范围、培训内容、培训方式和考核办法。监狱岗位练兵办公室坚持训练、工作“两不误、两促进”,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,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,在训练的组织、对象、方式、内容上,抓住“四个结合”,扎实、有序地开展岗位技能练兵,取得了初步成效。
在培训的组织上,坚持监狱和监区(科室)两级组织训练相结合。虽然训练大纲上仅划分出四类岗位,但每类岗位还需划分出若干类具体岗位,种类众多,内容庞杂,完全由监狱组织训练难度较大。为此,在训练的组织上,由监狱和监区(科室)两级组织实施培训。对涉及培训人员广、培训内容带有普遍性的,由监狱组织培训。监狱级培训由岗位练兵办、政治处牵头,相关职能部门参与,先后组织了质量管理、监管安全、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培训。对涉及培训人员少、培训内容专业性强的,由监区(科室)自行组织。
在培训的对象上,坚持一般人员与重点人员相结合。“一般人员”是指全监每名民警。在技能训练中,全体民警都必须参加训练,不能有一人游离于岗位练兵活动之外,即人人参加练兵、人人受教育、人人有提高,使广大民警人人适应岗位、人人精通本职、人人胜任职责,力争成为本职工作岗位的“行家里手”。“重点人员”是指必须从监狱工作实际出发,突出培训的重点人员。如,在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时,以基层分监区民警为练兵重点;在安全生产月期间,以安全生产负责人、安全员为练兵重点;在质量月期间,以生产管理人员、质检员为练兵重点。在技能训练中,抓住一般人员与重点人员相结合,使训练既全面推进,又突出重点,统筹兼顾。
在培训的方式上,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。本次岗位技能培训时间紧、内容多、任务重,完全由单位集中培训不切实际。为此,在培训方式上,坚持以个人自学为主,单位集中培训为辅,二者相辅相陈。“个人自学”即每名民警根据个人的岗位职责,按照大纲的具体要求,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,立足岗位,在干中练,在练中干,边干边练,切实提高自身的素质。岗位练兵办还将会商有关职能部门,将民警所需掌握的重点知识汇编成册,分发给民警学习。“集中培训”即以开办专题讲座、集中学习等方式,确立主题、集中时间开展培训。岗位练兵办全力做好集中培训的师资保障,一方面充分挖掘、整合监狱现有师资力量,另一方面加大投入,邀请专家来监狱授课。自岗位练兵以来,监狱已经了举办信息化知识讲座、合同法讲座等8期培训班。
在培训的内容上,坚持业务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技能学习相结合。实践操作技能不强历来是该监民警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也是教育培训十分薄弱的环节。此次技能训练中,在加强对民警的业务理论知识的培训的同时,更加注重加强对民警实践技能操作进行有针对性、要重点地培训。在前不久监狱开展的监管专项整顿活动中,岗位练兵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,针对基层分监区民警在维护监管安全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,主动介入,对他们加强以落实16项监管安全制度为核心内容的控制现场、处置突发事件等实践操作技能的训练。在监狱第三季度考核中,民警的队前讲评、无花名册点名等管教业务能力明显提高。此外,监狱还选派了8名从事生产管理的民警外出学习,要求他们既要学习兄弟单位先进的管理经验,还要学习别人过硬的生产实践操作技能。
|
|
|
|
单位连接
备案号:皖ICP备05009534号
安徽监狱管理局版权所有 联系信箱:admin@mail.ahjyj.gov.cn 投稿信箱:webmaster@mail.ahjyj.gov.cn
联系电话:0551-2838377 建议使用1024*768以上 分辨率 IE 6.0